超详细: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收集的48类证据清单|转需
来源微信公号:工程壹家
一、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
关系成立的证据清单
1.招标前双方签订的合同,单方出具的承诺书
虽然招标前签订的合同,严格来说是无效的,但收集下来,有两个优势:第一,如果代表发包人,对承包商有一定威慑作用;第二,对成规模的发包商、大发包商同样具有威慑力。若能够证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,则符合《招投标法》中中标无效的情形。
2.招标文件
关于招标文件,对招标图纸、招标补充文件、答疑文件,招标过程中的甲方通知,承包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、现场勘探记录等都需整理,不得遗漏。
3.投标及其附件
包括投标承诺书、投标预算、工程报价单、施工组织设计。
5.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、补充合同与合同备案表
备案过的合同或补充条款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,可用来判断“阴阳合同”。
6.分包合同
分包合同包含承包人直接分包的合同和指定分包合同。
7.施工所需的证件、批件
施工所需的证件、批件包括土地规划手续、临时占地用地证明手续。在确定土地使用权时下列证很重要:土地的使用证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占地证明。
8.施工图纸、设计交底等
施工图纸、设计交底、测绘资料,图纸会审记录、发包人提供的水文、地质、地下管网资料、坐标控制点资料等,都是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。
9.工程进度款、总进度计划及详细的进度计划
工程进度款、总进度计划及详细的进度计划,包括网络图横道图、承包人的年季月施工计划、施工方案、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师批准的任何文件,收集上述文件,可解决工期问题。
10、具有相关资质证据
如相关建筑施工资质、劳务资质情况。
11、洽商变更单、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、现场工程签证单等
12、挂靠和被挂靠之间的内部合同
13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分包、转包合同
14、开工令、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、开工报告
二、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
履行情况的证据清单
15.发包人的指令书、确认书
发包人的指令书、确认书,包括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单、监理通知、承包人的要求请求、工程联系单、通知书。既会影响工期,也会影响价款和质量,利于进行下一步工作。
16.往来函件、对方的签收记录等
17、当事人对工程量、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
如工程签证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、结算凭证、质检报告等。
18、会议纪要
会议纪要包括专题会议纪要和监理纪要等几大会议。
19.监理预报
监理预报中有关于工程进度、质量、审价详细情况的描述与工料机的统计。
20、承包人的工程备忘录、施工日志、隐蔽工程记录
工程的备忘录和施工日志,在实际工程纠纷过程中,可直接提交给鉴定单位或者仲裁庭法庭作为证据使用。
21、承包人超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资质范围登记的证据
22、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证据
23、工程照片及摄像资料
利于工期索赔的还原证物。
24、工程预付款、材料设备款、工程进度款等
包括工程预付款,材料设备款,工程进度款,签证款,结算款,工程保修款,申报表,监理和发包人签收记录及发包人批复文件。
25、气象报告和资料
对应极端天气造成的工期的延误和承包商费用的增加情况。
26、工程款的支付明细及凭证
27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垫资以及垫资约定情况的证据
28、甲供设备材料清单
甲供的设备材料和清单是发包人提供的,发包人若没有及时提供设备和材料,导致工期拖延,可依此提起诉讼。
29、发包人、承包人的设备材料供应清单等
30、暂估价设备、材料价格、发包人确认单
31、月工料机动态表、能够确定支出人工费等
月工料机动态表,能够确定支出人工费,材料费,机械费,现场管理费,总部管理费,利息利润的资料(如工资单、订货单、采购单、认价单、合同、发票、造价处公布的信息价)。
32、施工单位隐蔽工程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文件
33、隐蔽工程验收单与验收机构、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
隐蔽工程验收单与验收机构,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,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,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。
34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,工程质量使用书、时间注册表
35、各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证和文件
规划、公安、消防、环保、安全监督、人防、卫生等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证和文件。
36、其他各项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
37、建设单位编制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
38、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,发包人拖延验收的证据
39、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,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证据
40、竣工验收资料、竣工图
41、工程预、决算报告、工程结算资料
工程结算资料往往是工程竣工书、工程竣工图等。
42、工程保修合同、保修单
工程竣工后会集中签一个保修合同,约定质量期限的保证期,在质量期限的保证期内,承包人应无偿修复。
43、因工程质量问题,承包人拒绝修理、返工或者改建的证据
44、因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证据情况
包括但不限于:发包人提供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证据、发包人提供的设计缺陷证据、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相关证据;
45、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质保金约定情况证据、履行情况的证据
46、工程造价鉴定报告、工程造价结算协议、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、以及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计价基础计价标准的适用证据
47、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
48、与建设工程案件有关的其他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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